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梅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教电传〔2008〕10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6月8日至11日,我省出现了今年入汛以来也是1999年后梅汛期间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暴雨过程,影响较为严重。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七天我省仍受梅雨锋影响,多降水天气。预计6月13日夜里至15日,我省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雨量浙北南部、浙中地区和浙南西部有60-90毫米,局部150毫米以上;其他地区20-40毫米,局部70毫米以上。这次降水强度总体比6月8-11日过程要弱,雨带偏南。6月17日前后我省还有一次较明显降水过程。前期降水已经使我省部分地区的江河水库水位迅速上涨,山体土壤水分饱和,遇到强降水更容易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为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全省防御梅雨洪水会商会议精神,有效防范梅雨洪涝等灾害,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高度重视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不可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立即行动起来,落实责任,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突出工作来抓,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好落实,积极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师生的危害。要认真按照我厅近期下发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暴雨雷电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电传〔2008〕9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逐条逐项落实,仔细排查和整改灾害隐患。学校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安全教育,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三、主动联系,切实加强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四、加强值班,进一步做好学校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巡查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校园防范洪涝灾害的巡查,确保梅雨防洪期间信息准确畅通。特别对地处水库下游和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区域的学校,要重点实行巡逻查险制度,开展拉网式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师生员工的转移和财产抢险准备。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师生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对相关事故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