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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

  提高百分点

5

财政局

8

服务业引导资金占GDP比重

万分比

4

财政局、服务业办公室

结构

效益

9

服务业税收增长速度

%

6

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0

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提高百分点

6

财政局

11

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百分点

4

统计局、劳动局、工商局

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

%

7

统计局

13

交通运输业客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

%

3

交通局

14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

%

3

人民银行

15

信息产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

3

统计局、信产局

16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速度

%

6

统计局、旅游局

17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

%

4

房管局、统计局

加减分

(10分)

18

新建四星级以上酒店一处以上(完成的加2分,完不成的减2分)

旅游局

19

引进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加2分)

服务业办公室

20

省级以上服务业表彰奖励(加2分)

服务业办公室、人事局

21

当年新增省级以上重点服务业项目或争取省级以上服务业资金过500万元(加2分)

服务业办公室

22

新创服务名牌(加2分)

技术监督局、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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