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8〕8号 2008年3月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08〕15号)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使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大力度,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对象和范围

  重点是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有关单位;商场、网吧、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园、歌舞厅、影剧院、游乐场、旅游景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政府监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隐患定期抽查制度、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季度通报一次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部门抽查情况。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