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评选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闽人发〔2008〕8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我省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省人事厅、省工商联联合成立“福建省工商联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商联人事教育部。各设区市人事局、工商联应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二、各设区市工商联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一个先进集体或一名先进工作者,有关材料于2008年7月20日前报送省工商联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到fjgslrjb@163.com,省工商联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从中择优确定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上报全国工商联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各设区市工商联自荐参评先进集体,应事先征求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经同意后上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曾经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志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四、各地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须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其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福建省工商联人事教育部 施文彪
联系电话:0591-88019826
传真号码:0591-88019829
电子邮箱:fjgslrjb@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76号同心楼十七层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福建省工商联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