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厉查处拍卖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省及设区市拍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以治理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中介组织,应及时将处罚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其重点监管,形成执法合力。
(四)检查拍卖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情况,督促企业尽快与其行政主管机关在人财物上脱钩。
(五)研究制定拍卖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六)进一步研究修订《福建省拍卖企业监督许可若干规定》,明确拍卖企业的许可、监督、退出等机制,明确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要求,促进拍卖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附表:
福建省拍卖企业专项治理自查表
福建省拍卖企业专项治理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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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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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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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批准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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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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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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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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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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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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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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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已与政府机构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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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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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从业资格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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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信
用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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