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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公用经费支出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公用经费支出的通知
(浙民办〔2008〕121号)


厅机关各局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公用经费削减5%以上,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各类会议。大力压缩各类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并尽量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尽量压缩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提高会议质量,节俭办会。
  (二)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差旅费。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各项规定和《浙江省民政厅后勤事务管理办法》、《浙江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的管理,大力压缩接待、差旅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对可用电话、信函联系的事项,原则不安排人员前往。
  (三)暂停出国考察和疗休养活动。暂停所有出国(境)访问、业务考察活动。对已经办理审批或护照、签证手续但尚未成行的团组,暂缓执行。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干部职工的疗养、休养活动一律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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