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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7.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的水平和效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播放灾情警报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人防办)
  8.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突发事件事发单位)
  三、方法步骤
  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采取日常工作与集中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该法的各项规定。集中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6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3月31日前)。各级各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活动,并将制定的活动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处置协调科。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的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具体规定;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危害、防范的基本技能和方法等应急管理知识;全市的应急管理形势和任务;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等。通过学习宣传,使各级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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