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政办函〔2008〕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中,国家以专项票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置换信用社不良资产,增强信用社实力,提高信用社抗风险能力,使信用社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兑付专项票据是这次改革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消化,关系到改革成败。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清收新核定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4.9亿元,有12家县级联社成功兑付央行专项票据,获得票据资金19.5亿元,占全市票据金额的57.1%。全市农村信用社整体资产质量明显改善,资金实力和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提高。
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专项票据兑付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无极、藁城、正定、赞皇、行唐、灵寿和汇融银行7家县级联社尚未兑付专项票据,涉及资金14.6亿元;已实现专项票据兑付的联社不良贷款占比有增大趋势,其中深泽、矿区2家县级联社不良贷款占比超过50%。如果不能如期兑付央行专项票据,不能尽快解决不良贷款占比过高问题,一些高风险信用社仅凭自身力量将很难走出困境,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央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渡过难关,顺利兑付央行专项票据,扶持农村信用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清收不良贷款是兑付专项票据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以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为重点,以清收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欠款为突破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确保9月底前完成各项清收任务。
1.各级政府要在不良贷款清收中发挥主导作用。清收不良贷款,仅靠信用社自身的力量难以完成,必须依靠当地政府统筹组织,主导清收。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新核定的任务要求,成立清收工作组,制定清收工作方案,全力组织清收。各县(市)、区要在7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