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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农业恢复发展意见的通知


  (八)提升果业生产水平。按照扩大优生区、稳定适宜区、限制非适宜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果业区域布局。在渭北旱塬北部,重点发展中晚熟优质鲜食苹果,扩大绿色果品基地面积;在渭北旱塬南部,重点发展加工专用苹果和早熟鲜食苹果,加快建设加工专用苹果生产基地。加强果园管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扶持大型果品加工企业,提升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今年建设100个生态果园示范村,力争出口认证果园面积达到50万亩。

  (九)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按照区域协调、分类指导、重点建设的思路,在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加快建设现代化蔬菜生产基地和功能型蔬菜市场体系,在陕北、渭北地区重点发展温室大棚蔬菜,在关中、陕南地区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年内在关中、汉中盆地和陕北能源化工开发区建设3个特色蔬菜基地。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十)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各地要按照全省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和产业优势,示范先行,板块推进,尽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发展格局。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发展陕北名优小杂粮、黄河沿岸红枣,关中、渭北优质梨、石榴、花椒、时令瓜果以及秦岭北麓优质猕猴桃,陕南秦巴山区“双低”油菜、蚕桑、茶叶、中药材、柑桔、食用菌等,做大做强区域性特色产业。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产业水平

  (十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认真落实中、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贷款贴息政策,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鼓励龙头企业通过重组、兼并、控股等形式组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团,开发名牌产品,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以农户为基础,以基地为依托,以企业为龙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农户双赢目标。

  (十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层次,扩大服务群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国家项目。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争取年内建成100个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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