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强化“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做好产运销衔接,完善稳定主要食品供应应急预案,确保主要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服务项目价格的监管,完善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机制。认真实施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凡是原材料、商品进价没有提高的,出厂价格、销售价格一律不得提高;经审查确属原材料成本上升的,生产企业产品出厂价格单位提高额度不得高于单位原材料成本增加额度,批发、零售企业产品销售价格提高额度不得超过进货价格的提高额度。严格控制提价措施出台,确有必要出台的提价措施也要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之内。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户价格优惠政策,对城乡低保户给予价格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提高对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学生的临时生活补贴。
7.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流行性感冒、霍乱、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的监测控制,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严防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农村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政策措施。切实搞好重大疫病防治知识宣传,认真落实免费防治措施。
8.确保饮水、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城市水源综合治理,建立城市备用水源,预防和控制突发水污染事件。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严重污染水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优先解决血吸虫病疫区、水库移民区和农村学校的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构建和分类监管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打假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抓好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启动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试点工作,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9.抓紧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污染。继续加大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力度,巩固扩大洞庭湖污染治理成果,突出治理湘江流域水污染和造纸企业污染,加快关闭、停产或搬迁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企业。加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十一五”末覆盖所有市、县。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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