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具体行动,人员调集,实施决策。
成 员: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并做出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熟悉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了解处置原则,明确处置程序,掌握处置方法。如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快速到位,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四、预防机制
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加强对信息的监测和预警分析以及信息沟通和共享,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报送,重大预警信息要及时向商务部主管部门报告。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网络,建立并确保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外事办、商务部主管部门、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各参训学员所在国驻华使领馆,以及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系渠道的畅通,保证突发事件出现时能与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尽快取得联系,并及时有效开展协调处理工作。
五、应急措施
(一)处置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影响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妥善处理。同时,要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把事件相关情况(包括起因、现状、目前所采取的措施及对外影响等)和下一步处理意见及时向商务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2、根据商务部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统一协调。第一,同商务部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第二,及时报上一级主管机关,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通报情况和表态口径,并通知相应驻华使、领馆;第三,同我国驻该学员所在国使馆经商处并通过经商处同其国内派出单位(有时还包括学员家属)之间的沟通协调。
3、对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拿出翔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项处理的落实情况和质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4、突发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承办单位应及时向省政府和商务部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或影响较大的应坚持一天一报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对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伤亡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籍、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如发生伤亡事故,报商务部协商有关国家驻华使馆赴事发地协助处理。必要时要对项目组人员和家属进行慰问,做好项目组人员政治思想和安抚工作,稳定人员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