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解决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高速公路建设通车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算清时间账、任务账,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建设进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目前高速公路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协调国土资源等部门,扎实搞好配套建设土地补征和拆迁安置工作,切实保障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需求,确保拆迁户得到妥善安置;各级征迁环保办要牵头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兑现承诺,分清工作责任,明确利害关系,确保所有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维护路地双方的利益;各级政府和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加强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与城镇建设、公路建设等地方建设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对地方建设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建设、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协调有关方面积极解决高速公路拖欠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严防由此引发不稳定因素;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高速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处置无理阻挠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等问题,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积极为高速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土地征迁和群众安置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目前,随着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时间临近,各项建设进入最后冲刺、各类问题需要最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也极易转化升级,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处于最关键的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国家建设、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把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第一责任保稳定,把搞好当前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部门要全力抓,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逐级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路地双方的沟通交流,充分考虑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环境保障中的各种问题,在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地方利益和群众利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路地双方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