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全国之力搞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切实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市政府决定,今年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一律压缩6%,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现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经费管理,最大限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等形式节约会议支出。确需召开的会议,必须报经市委或市政府批准。经批准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按照审定的规模、天数、会议方式和开支定额标准执行;要严格控制各类经贸活动费用支出,除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需要财政补助的经贸活动外,其他部门和单位承办的此类活动或会议,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要严格控制出国考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经批准确需出国考察的人员,其经费一律在本部门预算中解决,财政不予追加;要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对于全市性节日和必要的庆典活动,要节约开支,缩减规模,减少浪费;要严格控制车辆购置,除消防安全、应急抢险等专业用车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一律暂停更新或购置公务用车,财政安排的购车经费预算暂停执行。要扎实开展车辆配置清查清理工作,超编车辆一律实行“先封存、后拍卖”的办法,收入上缴财政。同时,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加强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差旅报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借开会、考察、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要严格控制各类楼堂馆所建设,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党政机关现有办公楼除正常维修外,原则上不准进行装修。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追加新的支出项目。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初同级人代会审查通过的财政支出预算,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从现在起,除正常人员经费外,各级财政原则上不再追加安排党政机关行政经费预算。除政策性增支和突发性因素外,各级财政一律不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预算法制观念,严格执行人代会关于财政预算的审查决议,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坚持财政预算集体决议和依法审议,不得擅自变更和变相扩大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