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安全事件方面。
市公安局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掌控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整改社会安全各方面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切实做好社会安全方面的预防预警工作。
二、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
按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健全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渠道相辅相成、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要研究制定播报预警信息的具体办法,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市信息产业局要协调各通信公司、网站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加大公益性应急短信的发布频率。市交通局、气象局、市政局等部门要在公交车站、机场、广场等公共场所积极建设或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显示屏,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市公安局要研究利用巡逻车、交通广播、交通信息显示屏等手段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安监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要加快设立基层灾害信息员,并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市人防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播发灾情警报的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对有关部门提出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项目预算要求给予支持。在社区、乡村,采取有线广播、高音喇叭、敲锣、鸣钟、吹哨、逐户通知等预警手段,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众。深入普及应急知识,在每次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告知群众正确应对方法。
三、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完善预警联动机制
突发事件涉及面广、头绪多、时间紧,必须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预警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发布机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上下畅通。二是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预警信息及早发布的时间。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应急办要积极推动政府应急平台建设。三是加强整体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应对合力。四是建立完善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预警信息发布延误、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