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四川吉光电力公司注销后其原所属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执行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四川吉光电力公司注销后其原所属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8年7月7日 川价函〔2008〕141号)
广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四川吉光电力公司注销后其原所属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执行问题的请示》(广市物价〔2008〕122号)悉,现复函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