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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用电价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用电价格的复函》(发布日期:2008年7月9日 实施日期:2008年7月9日)废止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用电价的复函
(2008年7月7日 川价函〔2008〕140号)


自贡市物价局:

  你局《富顺县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用电价格的请示》(富价〔2008〕34号)悉,现复函如下:四川国家电网公司的路灯照明及城市光彩工程均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富益电力公司属地方电力公司,其价格管理权限省上已委托市物价局管理。按照赋予扩权试点县的管理权限,请示中涉及的价格问题应由你局参照国家电网用电类别分类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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