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进一步推进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健全支持自主创业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弱势群体就业的长效帮扶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市人事局牵头)。强化和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积极推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规划局牵头)。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制度(市房管局牵头)。
(二十六)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落实各级政府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解决好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切实做好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完成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目标,探索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同步进行的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加强城市和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加快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八、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牵头)。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学校移交和直属学校下划后续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抓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师聘任制,深化考试招生、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二十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进程,建立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改革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创新活动的主体。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活动,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市科技局牵头)。
(二十九)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市场准入。建立农村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做好农村电影放映改革试点(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