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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境内传递活动运行组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仪程

  起跑仪式由当地领导主持。主要仪程为:主持人开场白、介绍来宾、向汶川地震遇难者默哀、传递城市(地区)领导致词、北京奥组委官员点燃第一支火炬交给出席仪式的主要领导、第一名火炬手上台接受火炬、出席仪式的领导宣布火炬传递活动开始,起跑仪式结束(详见附件1)。仪式结束后各地适当组织一定规模的文艺活动以烘托气氛(方案由各地另行制定)。

  (四)结束仪式

  1、时间

  结束仪式时长为20分钟左右。开始时间分别为:格尔木市6月22日上午11∶00时、青海湖地区6月23日中午12∶40时、西宁市6月24日上午10∶10时。

  2、出席领导

  出席结束仪式的省领导:格尔木市为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副省长吉狄马加,省政协副主席罗朝阳;青海湖地区为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曲青山,副省长吉狄马加;西宁市为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副省长吉狄马加,西宁市主要领导。

  3、仪程

  结束仪式主要仪程为:最后一名火炬手到达现场点燃圣火台并接受采访,当地领导讲话,北京奥组委代表致词,北京奥组委向当地政府赠送火炬和证书,(当地政府向奥组委赠送礼品),熄灭圣火台(详见附件1)。仪式结束后各地适当组织一定规模的文艺活动以烘托气氛(方案由各地另行制定)。

  (五)团队转场

  团队转场包含省际转场、省内传递城市(地区)间转场以及传递城市内的转场三部分。

  1、省际转场:①6月21日(具体时间待定),奥组委中心团队乘专机自拉萨市抵达格尔木市。副省长吉狄马加、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宁和海西州、格尔木市领导迎接。②24日,中心团队转场至下一省份(转场地点、时间和方式待定)。副省长吉狄马加、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宁和西宁市有关领导送行。

  2、传递地区间转场:①6月22日,格尔木市传递结束后中心团队乘专机自格尔木市转场至西宁市。出席格尔木市仪式的省领导同机抵达,省和西宁市有关领导迎候。②23日早晨,中心团队乘汽车转场至青海湖、传递结束后下午返回西宁。

  3、传递城市内转场:包括团队从机场前往住宿宾馆、团队在宾馆和起跑、结束仪式现场间的转场。

  四、活动筹备组织工作要求

  (一)奥运火炬省内传递筹备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推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的资源,建立起符合火炬传递运行要求的指挥管理系统,实现火炬接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基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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