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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巩固提高。进行中小学布局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让更多的中小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问题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以人为本”、“学有所教”的要求,布局调整与巩固提高紧密结合,科学合理地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步骤,防止随意性和盲目性,防止因布局调整而降低办学水平、造成学生流失。调整方案要向当地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入学,所有小学生都能升入初中,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都不辍学,确保布局调整达到预期目标,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五)紧密结合布局调整实施教育项目。各地的教育项目规划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紧密结合,对目前正在实施和将要实施、但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原则不相符的教育项目要尽快研究,做出必要调整。对今后几年将要调减的学校不再投资,以免造成新的浪费。对正处于初中适龄人口增长期的地区,在实施初中布局调整时,要准确预测未来规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搞好规划和建设,避免出现由于布局调整造成学校班额过大、教育教学资源不足、条件保障跟不上的问题。

  (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各地要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在强化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的同时,本着有利于“扩大规模、规范管理、增强效益、提高质量”的原则,对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进行科学论证,对涉及学校隶属关系、办学主体、教师调配、财政拨款、招生制度、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与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问题做出相应调整,健全制度和机制,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组织领导

  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关系到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在各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省上成立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部门组成的全省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批全省及各州(地、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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