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8〕8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全省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进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农村牧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基础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进一步调整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城乡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办学效益,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00年以来,我省结合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对部分地区中小学布局进行了初步调整。全省中小学从2000年的3877所减少到2007年的3222所,减少655所;在校学生由2000年的72.94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85.82万人,净增12.89万人。2007年底,全省有小学2727所,在校学生53.12万人;初中(含九年一贯制--下同)354所,在校学生21.95万人;高中141所,在校学生10.75万人。总体看,前几年结合实施教育项目调整中小学布局取得了一定成效,校均规模有所扩大,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资源配置逐步趋向合理。
但是,由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教育工作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加之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制约和干部群众思想解放不够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范围有限、力度不大。目前农村牧区中小学仍然处于布点多、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的状况。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校规模总体偏小,小学校均规模195人,初中(含九年一贯制)校均规模620人,高中校均规模762人。二是小规模学校比例高,在校学生不足50人的小学和教学点1248所,占小学(点)数的46%,有17个县的小学校均规模不足200人,在校学生在300人以下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居多)有217所,占初中学校数的61%;19个县的中学校均规模不足500人,东部农业区9个县问题尤为突出。三是地区间师生比严重失衡,全省小学师生比平均为1∶19.5,初中师生比平均为1∶15.9,高中师生比平均为1∶14.8,大部分地区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教育投入分散、条件得不到有效改善,管理成本和办学成本过高、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