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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民主评议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民主评议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冀卫行风〔2008〕2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民主评议的质量,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对于改善和促进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作用。有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省卫生厅行风办。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河北省卫生厅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2008年4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根据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起,对我省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全面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疗行为和医院收费行为、医疗环境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医患和谐,推动医疗机构依法管理,逐步建立民主评议医疗机构医德医风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医德医风的满意率,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范围
  省直及各市医疗机构。

  三、评议内容
  (一)服务态度

  医务人员普遍树立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普及文明用语,实行服务礼仪,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医疗行为

  医院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法规、岗位责任制度和便民、惠民措施,简化服务流程,消除“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设立急救绿色通道,有义务导医服务,对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快捷有效,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事故发生;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工作,杜绝滥检查、开大方现象,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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