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手足口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手足口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冀卫应急〔2008〕6号)


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卫生厅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手足口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手足口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河北省手足口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暴发与流行,指导和规范手足口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手足口病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疫情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手足口病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3.1 特别重大手足口病疫情(Ⅰ级)

  本省发生手足口病疫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手足口病疫情。

  1.3.2 重大手足口病疫情(Ⅱ级)

  (1)手足口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