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劳社法[2008]2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本厅各处室、单位 :
为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厅的职责,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九日
江西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劳动保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要求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执法程序逐步完善。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决策水平。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决策水平,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和政策评估等制度。在重大决策实施前,对可能出现的行政争议作出分析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厅办公室、厅法制处及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
2、建立健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对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作用。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事项以外,凡涉及重大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逐步纳入听证范围。(厅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