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实施培训机构与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要以校企合作、订单培训为纽带,开展培训机构与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全省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中专、培训机构以及用人单位要把校企合作、订单培训作为提高培训效果,推动用工对接的重要形式。今年,全省要重点推进30所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中专、培训机构与省内工业园区100个重点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每个设区市要重点抓好10个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与20-30个工业园区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抓好3个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与10个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训。各级政府要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需求信息,为企业提供培训机构专业(工种)目录,建立交流对接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进行培训交流等对接活动,推行校企合作、网上查询、网上对接。在技工院校开设特色班,以企业名称冠名,推行学生实训进企业,企业文化入校园。2008年在全省开设特色班达到100个、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0人。
11、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见习制度。凡到工业园区见习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除企业支付报酬外,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见习补贴。
12、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各级政府要经常在江西籍员工多的省、市发布省内就业信息,宣传省内经济发展成果和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他们返乡就业和创业。凡是返乡就业的,劳动保障部门驻外劳务管理机构要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查询、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远程面试。要搞好省内外工作衔接,为他们返乡就业提供便利。
13、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各级政府要为自带项目返乡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担保。对于没有创业项目的创业者,也要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免费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按规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扶持。
14、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工业园区就业。要妥善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后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问题。对于不具备在城镇居住条件的进城就业的和“亦工亦农”实现灵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当地政府要为他们的出行提供交通便利。
15、改善企业用工环境,培育企业文化,引导企业按市场规律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收入水平、改善劳动条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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