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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的通知

  3.6 绿化景观
  3.6.1规划原则
  3.6.1.1 乡土化原则
  尊重地方文脉,结合民风民俗,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营造有利形成村庄特色的景观环境。绿化景观材料应自然、简朴、经济,以本地品种、乡土材料为主,与乡村环境氛围相协调。
  3.6.1.2 多样性原则
  注重村庄风格的自然协调和地方特色植物等景观营造,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呈现自然、简洁的村庄整体风貌,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形成层次丰厚的多样性生物景观。
  3.6.2 绿化规划
  3.6.2.1 宜将村口、道路两侧、宅院、建筑山墙、不布置建筑物的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作为绿化布置的重点。
  3.6.2.2 保护和利用现有村庄良好的自然环境,特别要注意利用村庄外围和河道、山坡植被,提高村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村中的河、溪、塘等水面,发挥其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多种功能作用。
  3.6.2.3 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植物品种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多样性、经济性、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并提倡自由式布置。
  3.6.3 景观规划
  3.6.3.1 村口景观
  村口景观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并能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景观效果。
  3.6.3.2 水体景观
  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疏通,改善水质环境。
  河道坡岸尽量随岸线自然走向,宜采用自然斜坡形式,并与绿化、建筑等相结合,形成丰富的河岸景观。
  滨水绿化景观以亲水型植物为主,布置方式采用自然生态的形式,营造自然式滨水植物景观。
  滨水驳岸以生态驳岸形式为主,因功能需要采用硬质驳岸时,硬质驳岸不宜过长。在断面形式上宜避免直立式驳岸,可采用台阶式驳岸,并通过绿化等措施加强生态效果。
  3.6.3.3 道路景观
  道路两侧绿化以乔木种植为主,灌木为辅,避免城市化的绿化种植模式和模纹色块形式。
  3.6.3.4 其他重点空间景观
  村庄其它重点空间包括宅旁空间和活动空间,宜以落叶树种为主,以利夏有树荫、冬有阳光。
  村庄宅旁空间绿化景观应品种适应、尺度适宜,充分利用空闲地和不宜建设地段,做到见缝插绿。
  村庄活动空间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结合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民俗乡情,适当布置休息、健身活动和文化设施,形式自然、生态、简洁。
  3.7 防灾减灾
  3.7.1 消防规划
  3.7.1.1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它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3.7.1.2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池。
  3.7.1.3 村庄应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3.7.2 防洪排涝规划
  根据流域防洪、城镇防洪标准,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结合农田水利设施要求,合理确定村庄排涝模数和排涝工程设施规模。
  3.7.3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针对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
  3.7.4 地震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明确疏散通道、避震场所等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设防措施。
  3.8 竖向规划
  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应做竖向规划,相关要求参照《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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