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充内容,新增实施10项民生工程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的原则,2008年增加10项民生工程。
(一)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
(二)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努力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逐步对全市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捐助解决。
(三)完善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完善农村建制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逐步实现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通过市、县财政预算安排、银行贷款、企业赞助、农村一事一议等渠道解决。
(四)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缴费水平、待遇水平适度的原则,探索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我市城镇无业居民中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实现我市养老保障全覆盖。
(五)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婚检机构的能力建设,把好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同时对查出的疾病要及时进行处理。各级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大对免费婚前检查的宣传力度,引导结婚对象自愿参加免费婚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各承担50%。
(六)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务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从2008年起,对疫苗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在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全市适龄儿童按照属地原则实施14种疫苗接种。所需费用除中央和省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县(区)各承担50%,同级财政应在卫生经费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七)深化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为重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市财政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增强医疗机构的发展能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主、政策扶持”的思路,坚持“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重点扶持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扶持示范典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市、县(区)财政安排一定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九)加快金家庄部分老居民区搬迁步伐。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力争用3-5年时间,实施对金家庄部分老居民区整体搬迁工作。金家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慈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局、市建委要密切配合,妥善安置好搬迁的城市和农村居民。所需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用地单位自筹、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多渠道解决。
(十)对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给予补助。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为国家承担部分教育义务。从2008年起,按照免除公办学校学生杂费标准,给予民办学校补助。其中:小学按学生实有人数每生每年补助234元;初中按学生实有人数每生每年补助330元。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按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费用减免。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实施40项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马鞍山建设的重大举措。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实施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40项民生工程的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