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做好市民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各区、各街道、各社区、各行业和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此项工作由吴秀华牵头负责。
四、实施步骤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5月下旬)。4月下旬,市文明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分解任务,明确各单位责任,制定方案,下发各责任单位。4月中旬,召开市文明委全委会议,安排部署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5月中旬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等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此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层层发动。
第二阶段:整治攻坚阶段(6月-8月)。各责任单位一是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要逐项对照、逐项整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确保全面达标。二是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软件资料的审核、实地考察指标的督察、问卷调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迎检准备阶段(9月-10月)。全力做好中央文明办组织的验收考核工作。要精心准备材料和受检点,各“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对应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和任务做好先期准备工作,逐项落实,按时达标,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验考核,确保全面通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软件资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各“材料审核”对应单位,要对照体系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单位的软件资料要按标准做到格式统一、内容翔实,并于6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一科(电话:8355381)。
(二)属地管理。各区要切实履行辖区市容管理和创建活动的牵头、组织、督查责任,强化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意识,加大力度,健全机制,严明责任,严格标准,强化整治管理,务必全面达标。辖区各单位也要强化属地意识,自觉接受和服从各区的管理。
(三)突击和长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标高,内容多,任务重,在创建过程中,要把突击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相结合,着力建立各项长效机制,特别是从明确职责、明确人员、明确奖惩等方面加快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和有效运转,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