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解决,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地。
实物配租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安排。
(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2008年对全市500名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省每例手术补助1000元。
三、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市自定八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市辖区城郊型农业发展,促进城郊“菜篮子”基地建设,提升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城市供应。加快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200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菜篮子工程。
(二)敬老院“以奖代补”工程。为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2008年我市将对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进行考评,实施敬老院“以奖代补”工程,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 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庆建设的意见》(宜政发〔2007〕2号)规定,继续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建立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开展文化下基层社区活动、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等六项民生工程。
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二十六项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安庆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