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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16、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建成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对欠发达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站建设给予补助。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全科医疗人才,完善农村责任医生制度。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把承担村公共卫生职责的卫生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推进“健康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提高农民免费健康体检标准。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和服务,控制新生儿性别比例,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17、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以上,合理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市、县、乡财政资助标准。实行门诊费用报销制度,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加快推进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向农民工覆盖。积极开展规范化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确保应保尽保。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建设300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实施“农村住房解困工程”,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400户。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在康复、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采取优惠扶持政策。
  18、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以扩面和提升为重点,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骨干培训和文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送文化”下乡和“种文化”活动,扶持健康向上的农民自办文艺活动,加大农村优秀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保护力度,推进文化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抓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制作和播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体育健身活动需要。推进“小康体育村”建设,积极创建省、市级体育强镇。
  五、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19、建立“一户一策”帮扶机制。在全面开展低收入农户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扶贫重心下移到村、扶贫对象明确到户”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扶贫工作负责制,组织机关单位和干部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低收入农户开展结对帮扶。根据“一户一策”要求,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经市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分别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扶持力度,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村要明确分工、包干扶持。继续实行市级单位、经济强县强镇与欠发达乡村的结对帮扶制度,帮扶举措要落实到村到户。
  20、推进下山移民搬迁。以高山远山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下山搬迁,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落实搬迁小区建设用地指标。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对搬迁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抓好搬迁农户原宅基地的退宅还耕还林工作,鼓励搬迁农户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资源进行使用权流转。进一步加大“山海协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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