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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8〕1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2008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推动农村社会进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启动“百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力争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25万亩,粮食产量达到84.5万吨,落实粮食工作县(市、区)行政首长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标准。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地方粮油储备等供给安全措施。实行水稻、油菜生产政策性保险,落实种子、化肥、农药分级储备制度。强化“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落实生猪、奶牛等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加大主要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新增绿色(有机)食品20只以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治。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林业建设。加快“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建设。按照三年内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要求,加快实施“千库保安工程”,完成35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切实抓好小山塘、小灌区等小水利设施的整治和山区小流域治理。深入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微喷灌等先进技术。引导受益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健全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补偿标准。继续实施十万亩阔叶林发展工程和千里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加快低产低效竹林改造。从2008年起,暂停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3、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继续培育生猪和肉制品、奶牛乳品、水果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和食用菌、茶叶、优质粮油、水产养殖八大主导产业,到2008年底,全市八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72%以上。依据主导产业布局规划,开展有龙头企业带动、有专业合作组织、有标准化规程生产、有统一品牌包装、有专业技术队伍服务等“五有”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强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对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逐步推进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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