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普查工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宜昌开发区东山园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猇亭园区、白洋工业园区分别由猇亭区、枝江市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开发区予以协调配合。三峡坝区红线内区域由三峡工委、三峡开发总公司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峡口风景区由西陵区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葛洲坝集团公司除做好整个集团的普查外,由集团公司管辖的居委会由集团公司协助西陵区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三峡机场、龙盘湖风景区由猇亭区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2008年7月以前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组建机构、落实经费、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开展宣传、督察,召开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2008年8至12月为普查试点、绘制普查区图和单位清查阶段,建立健全单位名录库;2009年1月至5月为普查登记阶段;2009年5月至7月为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审核、处理上报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为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
  四、普查的工作要求和经费保障
  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一次成功,要建立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普查办公室主任是普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哪个地方和单位由于工作不到位、质量不合格,不仅要返工重做,而且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