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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1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职业病危害场所调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凉山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方案
(州安监局 州卫生局)

  一、调查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企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5〕249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职安〔2007〕134号)、省安监局《关于在部分市(州)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08〕140号)。

  二、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掌握我州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数量、分布和检测检验情况、防护设施情况、接触人员情况、体检情况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发使用情况,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三、调查范围

  全州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六大行业企业, 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抽查企业不得少于本行业企业总数的30%。

  四、调查内容

  按省安监局编制的《四川省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情况表》,共4个方面的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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