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启动《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省级有关部门和我市、各县(市、区)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省人民政府省长是第一责任人。
2.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П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启动П级响应。市人民政府领导我市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市和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长是第一责任人。
3.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Ш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启动Ш级响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况启动《达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的权限:I级响应时,由市人民政府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同时启动《达州市地震应急预案》;П级响应时,由市防震办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决定;Ш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
达州市地震应急分级响应表:
类别 | 响应级别/启动预案 | 先期组织协调主体 | 处置主体 |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 Ⅰ级响应;启动市、市级相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 |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 | 省政府 |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 Ⅱ级响应;启动市、市级相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 |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 | 市人民政府 |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 Ⅲ级响应;启动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况启动市及市级相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 | 乡(镇)人民政府 | 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