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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08)

  (二)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启动《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省级有关部门和我市、各县(市、区)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省人民政府省长是第一责任人。
  2.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П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启动П级响应。市人民政府领导我市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市和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长是第一责任人。
  3.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Ш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启动Ш级响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况启动《达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的权限:I级响应时,由市人民政府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同时启动《达州市地震应急预案》;П级响应时,由市防震办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决定;Ш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

  达州市地震应急分级响应表:

类别响应级别/启动预案先期组织协调主体处置主体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Ⅰ级响应;启动市、市级相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省政府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Ⅱ级响应;启动市、市级相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Ⅲ级响应;启动有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况启动市及市级相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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