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6月19日-22日“安全生产万里行”贵阳段和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30人的消防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团市委:负责组织共青团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100人的青年志愿者(含50人的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完成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场所及6月21日安全生产万里行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人民广场、邮电大楼、交际处鲜花标语摆放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市城管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点审批和清理占道、环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市公交总公司、市出租汽车公司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标语、口号的张贴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市卫生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场所应急救护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临时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协调、督促施工企业在在建建筑物上悬挂标语、喷绘宣传画。负责组织30人的建筑工人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市煤炭局:负责配合安监部门进行煤矿安全检查。负责组织30人的煤矿抢险救护队方队和30人的煤矿工人方队。
(十三)供电部门:负责主要活动场地供电保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负责开展中、小学生事故防范、灾害避险、逃生自救的教育和演习活动。
(十五)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对长途客运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月标语的张贴。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六)市文化局: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艺演出。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十八)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律师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十九)市工控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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