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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四、依法科学抓好防控工作。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增强对非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已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监测报告,未发现疫情的地区,也要高度警觉。依法、科学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疫病的防控,制定和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学校、托幼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多发地,各地、各部门特别要高度关注和重视,注意信息沟通,指导帮助学校和托幼机构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对各类传染病要实行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防止疫情通过医院扩散。要依法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对不按规定报告疫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和传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从思想、组织、技术、物资保障四个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职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指导,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管理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要依法公布疫情,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严禁传播制造不实信息,严禁恶意炒作,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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