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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莆政综〔2008〕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规划制定过程中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国胜(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李力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
  吴桂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万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国章(市监察局局长)

  郑瑞锦(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姚景华(市发改委主任)

  林天耀(市建设局局长)

  黄梦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玉宝(市财政局局长)

  姜绍志(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郭洪恩(市交通局局长)

  王加林(市经贸委主任)

  蔡伟民(市委农办主任)

  郑炳粦(市农业局局长)

  张建华(市水利局局长)

  李尚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姚志平(市教育局局长)

  凌郑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薛国进(市林业局局长)

  张文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谢国良(市港务局局长)

  郑希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吴庆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郑发根(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林 威(市电信公司经理)

  郑宗安(莆田电业局局长)

  王明辉(市环保局副局长)

  林 桦(仙游县人民政府县长)

  胡国防(荔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沈金水(城厢区人民政府区长)

  阮开森(涵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玉明(秀屿区人民政府区长)

  庄永辉(湄洲岛管委会主任)

  林金波(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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