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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进一步强化执法。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突出查办重大案件。组织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筹办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
  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严厉打击传销,摧毁传销网络
  (一)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二)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或卷土重来。要加强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房主。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消除法不责众和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
  此项工作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负责。
  四、打击各种商业欺诈及商业贿赂行为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非法广告和打击商贸领域欺诈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建立反商业欺诈、整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强化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商业贿赂预警监管、针对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七大重点领域:即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能源开发、经销领域;实施重点专项治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严防对群众利益构成更大损害。广泛宣传商业欺诈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风险警示,提高全社会的维权防骗意识和能力。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要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互配合起来。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饲料、兽药、水产苗种、农膜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推动放心农资和其他工业品下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案要案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农资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推行农资诚信建设。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维权的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消费者权益争议协调解决和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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