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安排
建设规划分三个阶段实现。要在2007年进行试点,做到“农家书屋”县县有的基础上,2008年实现“农家书屋”乡乡有,到2015年实现“农家书屋”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做到村村有。
(一)在现有“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基础上,2008年完成220家“农家书屋”(含10家“社区书屋”),全市每个乡镇原则上要有1家书屋,基本实现“农家书屋”乡乡有。
(二)“十一五”期间(2006年-2010年),通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全市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每个乡镇至少建3-5家“农家书屋”,树立1-2家“农家书屋”建设先进典型;“农家书屋”的图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图书管理员全部通过图书发行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2015年,全市“农家书屋”覆盖所有行政村,实现“农家书屋”村村有,农村出版物的发行网络格局基本建成,“农家书屋”自我发展体制基本形成,农民文化生活需求能基本满足。
四、建设要求
“农家书屋”建设,建是基础,管是关键,用是落脚点。
(一)科学规划选好点。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优先在农户相对集中、文化氛围比较浓厚、行政村文化基础设施较好、农民群众借阅方便的地方建屋,适度向当地领导重视、企事业单位扶持力度大的行政村倾斜。“农家书屋”的建设要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相结合,原则上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优先建立“农家书屋”。各县(市、区)要整合现有已建的图书室、文化站(所)、超市阅书柜等,统一纳入到“农家书屋”工程。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农家书屋”建在村委会、文化大户、学校阅览室、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地。候选点可根据实际建设数,按一定比例多报,未列入本年度的可滚动到次年优先安排。
(二)掌握需求配好书。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农家书屋”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农民的阅读能力,掌握农民阅读需求,原则上每个“农家书屋”配置的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选配的出版物要根据本地区的文化层次、经济社会、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图书配置,调整图书品种,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需求。严防不良出版物进入“农家书屋”。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和文学艺术图书要占较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