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荆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商标培育、利用和保护力度,加快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7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强商标工作的紧迫感
商标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商标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社会商标意识不断增强,注册商标数量不断增长,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商标专用权保护成效明显,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加强商标工作,重视商标的注册、利用、管理和保护,培育出高知名度的商标,对于提高产品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荆门加快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商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商标的培育、发展和利用,努力打造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标,实现我市商标工作突破性发展,提高商标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
二、科学规划,明确全市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要求,以重点产业和优势产品(服务)为重点,坚持企业自主发展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大力培育和发展商标,积极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00件以上,年申请量突破150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本地知名商标60件以上。
三、突出重点,加快商标发展和培育步伐
(一)大力培育工业园区企业商标。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引导园区企业在企业成立同时就做好商标注册工作,通过培育、发展,使一批园区企业都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逐步形成企业的名优品牌,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