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能耗指标体系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安排必要经费,为尽快建立健全我市统一、科学、规范的能耗指标体系创造良好的条件。
荆门市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统计局)
能源统计监测是进行能源决策、开展节能降耗和评价考核节能效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十一五”单位GDP能源消耗数据准确、及时、可靠,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7〕53号)、《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实施全面监测,评估各地、各重点企业、各重点行业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耗工作进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各县(市、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和行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制定科学的节能降耗政策,考核评价各地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和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提高能源统计保障。
(二)工作要求。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的真实、准确。要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要抓紧制订科学、统一的能耗指标与GDP核算方案,从核算基础、核算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单位GDP能耗及其他监测指标的核 算进行严格规范,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核算的体制和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切实保障数据质量。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分别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和重点耗能行业主要由市统计局负责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对本地区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测。从2008年起各级统计部门要尽快逐步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能反映各地工作特点的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