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监督、确保安全。增强财务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加强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监控。并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为推行“两制有效结合”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
三、纳入改革的单位范围
在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第一批,于2008年9月1日对纳入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改革全额拨款的部分一级预算单位和已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两制有效结合”改革;第二批,于2009年对市本级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第一批改革单位名单附后,第二批改革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四、纳入改革的资金项目
所有财政性资金,具体包括:(一)财政预算内资金(包括转移支出、基建支出、各种专项、政府采购等);(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四)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各种财政性借款和配套资金等)。
五、“两制有效结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前期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市当前财政工作特点和实际,深化“两制有效结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整合及科室设置
加强机构的组织领导和建设,合理设置内部的职能机构和职责分工。
1、机构更名。在单位原有人员编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景德镇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景德镇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合并更名为“景德镇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职能整合。根据《关于设立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的批复》(景编发[2000]30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景府发[2004]7号)批准的内设科室,按照“两制有效结合”的改革要求,科学合理地调整科室职能,明确科室职责,办理相关科室更名及批准手续。
(二)“两制有效结合”业务操作模式
“两制有效结合”改革的业务操作以“前台支付、后台核算”为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