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8-2011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8-2011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景德镇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8-2011年)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银行卡产业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卡需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促进江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06]169号)精神,现就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8-2011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积极发展和逐步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为核心,积极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大力改善银行卡使用环境,促进以银行卡为介质的非现金交易持续快速增长,逐步缩小我市银行卡产业与发达地市的差距。
(一)到2011年末,全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30%;
(二)到2011年末,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60%,并形成一批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
(三)到2011年末,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50%;
(四)到2011年末,努力开发一卡通项目,让居民生活中的水费、电费、通信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能够通过一张卡,在多种缴纳终端上实现自助缴费。
三、工作任务
(一)不断优化银行卡交易系统。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加强跨行交易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系统性管理能力,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加强对ATM 的管理,合理调整ATM布局,重点向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增加容量,对大型酒店、新建的街区、人流量大的旅游景点,引导各行增加ATM机具投放量。争取早日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