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承市政字﹝2007﹞88号)
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已于2007年11月21日经市政府第十一届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减轻费用负担,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社区卫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就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