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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襄樊市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国共产党襄樊市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结果的通报
(襄文〔2008〕19号 2008年6月3日)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2007年度实绩考核,在三个市、三个县和三个区中分别确定1名“实绩突出”的单位,即樊城区、南漳县、宜城市为实绩突出的单位,其余6县(市)区为实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实绩考核评分情况附后)。

  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实绩突出的樊城区、南漳县、宜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并对实绩突出单位的“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颁发奖金1800元,对实绩比较突出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颁发奖金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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