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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舟政办发(2008)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段时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剧增,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当前,奥运会开幕在即,同时历来为事故高发期的夏季高温季节和台汛期已经到来,台风和暴雨增多,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极易引发危险化学品、露天高温作业、用电作业、机械操作、海上运输、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违法用工。对高温潮湿作业场所要切实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人员中暑。要加强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要教育广大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管,针对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力量对重点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等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经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进行面对面的检查、指导,帮助制定消除隐患和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对策与措施。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做好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通过督查,督促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一般事故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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