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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的决定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的决定
(景府字[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在抗击“6·11”较大洪灾中,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准确预测天气形势,科学分析测算江河、水库水位,及时发布水情、雨情信息,为夺取“6·11”较大洪灾的阶段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气象局、市水文局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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