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迎奥运期间和夏令季节各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建管[2008]38号)
各区县建交委(建设局),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和后方场站的综合管理,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好迎奥运和夏令季节各项管理工作,积极应对高温和灾害性天气,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本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日常值班和巡查机制,明确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后方场站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做好迎奥运、安全度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喜迎奥运,做好平安便民
上海是奥运会足球赛区举办地,各施工工地和后方场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紧抓勤查。
1、各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关于防止施工扰民若干措施的通告》(沪建建管[2007]第022号)、《关于公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便民十八法的通告》(沪建建管[2008]26号),《关于在本市城市道路管线施工工程中推广“JZFC覆罩法”和“沟槽钢板覆平法”施工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377号)。
2、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规定,加强工地和后方场站内危险品、易燃易爆建材物品存放库房的管理,严格危险品领用审批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3、各工地和后方场站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非直属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直属人员寄宿。
4、自7月15日起至整个夏令期间,实施建设工地日平安报告制度。各工地向受监安质监站(署)报告,各受监安质监站(署)于每日下午5时前向市安质监总站报告。工程项目部要保持与受监安质监站(署)的通讯畅通,发现重大险情,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5、位于与奥运相关重点地区、重点场馆附近的建设工地和后方场站,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严肃整治,强化防台防汛
1、各工地要加强对脚手架、爬架、深基坑、在建隧道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对塔机、井架、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等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检查,保证紧固和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