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景德镇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8]90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强大推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关于印发加快全市信息化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07]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丰富农村信息化建设内容
(一)积极开展区县电子政务建设。
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应用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运用现代电子政务技术,开展区县电子政务建设,并向乡镇延伸。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县、镇、村网络互通,县直部门资源共享,使行政服务能够通过政务网服务到基层和广大群众。
(二)全面建设乡镇政府网站。
在乡镇政府实现光纤宽带接入的基础上,建立与公众沟通和服务的乡镇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加强公众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到2008年底,全市乡镇政府基本实现光纤宽带接入和政府网站建设,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开展农村信息化培训。
通过宽带网络实用技术、互联网信息在农村经济中的应用、新农村网络文化建设、信息应用技巧与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培训,使农村党员干部、科技致富人才、农技人员、青年农民能够独立操作计算机,应用互联网获取农业科技信息,使全市广大农民逐步具备基本现代信息化意识,逐渐了解、应用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素养普遍得到提高。到2008年9月底,完成面向全市农民的30场信息化培训工作,其中乐平市完成15场培训,浮梁县完成14场培训,昌江区完成1场培训。
(四)切实加强信息化示范站建设。
根据新农村建设要求,通过信息服务站为农村提供农村信息应用培训、信息查询与发布,乡村网络文化服务、信息中介服务,使其成为农民学科技、看行情、找门路、促致富的好去处。在全市各乡镇建设信息化示范站20个,示范站设在乡镇所在地或行政村,其中乐平市10个,浮梁县9个,昌江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