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德政发〔2008〕173号)
潞西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现将《德宏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德宏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
(2008年-2010年)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云发〔2008〕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云政发〔2008〕98号),结合德宏州实际,经州委、州政府统一布置安排,制定本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温饱安居工程、产业培育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6大工程,30件惠民实事。三年计划总投资471944万元,其中:计划争取国家、省资金191095万元,州县(含自筹、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280849万元。
(一)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沿边三级以上公路网建设项目
继续加强沿边公路网建设,改善4县市交通条件,一定程度缓解制约边境发展的“瓶颈”。①改建沿边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主干线总长28公里;②建设沿边三级以上公路次干线总长29公里;③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三项合计,争取国家、省资金13650万元,由州交通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2.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逐步解决4县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饮水管道、水池(窖)、水处理设施、管网等,解决1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使群众能够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争取国家、省资金3500万元,由州水利局负责实施。
3.水利建设项目
加强边境地区水利建设,提高水利化程度。①力争新开工1座中型水库;②拟建小(一)型水库2座;③对12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④因地制宜实施“五小水利”建设,每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3年共15万亩。以上四项争取国家、省资金28700万元,由州水利局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