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度省政府综合目标单项目标和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
(广府发〔2008〕5号)
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政务目标的通知》(川府发〔2008〕6号)精神,现将省政府下达我市2008年度综合目标、单项目标、重点督办事项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各承办部门每季度要将目标执行情况和重点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在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督办室(目标办),市政府督办室(目标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对目标任务和重点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八年三月五日
2008年度省政府下达的单项目标任务分解情况
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考核指标以省政府正式文件为准)。(承办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二、保持旅游经济强劲增长,实现旅游总收入30亿元。(承办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生人数控制在2.8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0%;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金每年每户不低于60元;落实“三结合”新增户1700户;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误差率控制在0.5‰以内。(承办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
四、粮食总产量达到138.98万吨以上。(承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网管中心)
2008年度部分单项目标考评标准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
1、落实2008年度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2、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的各项要求。